申请美国留学陪读签证的家长需要满足以下办理条件:
1、F-2签证签发给留学生(F-1)的家属,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,入境次数为多次。
2、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是F-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,并且进入美国的目的仅为陪同上述主要签证持有者或赴美与其团聚。
3、申请人需携带相关签证文件进行面谈,例如有效护照、签证照片、签证费收据、面签前完成签证申请表格DS-160、家属本人的I-20表格和美国签证页复印件、亲属关系证明和资金证明等。
4、担保金要求:如果由申请人自己负担费用,可提供计划逗留时间长短可能会支出的费用的存款证明。
有F-2签证史的申请者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并且持有规定的申请材料,可以前来申请签证且免于面谈:
1. 在最近五年内曾持F-2签证赴美,且相关F-1签证持有者的情况自其获得签证之日起无重大改变,例如就读的学校,经济来源或者所学专业等如有变化,则须重新预约申请。
2. 持有效护照和至少一个过期的F-2赴美签证,该签证可附于您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过期护照内。
3. 自上次赴美以后未被拒签过。
4. 每次赴美都能遵守美国移民局批准的时间停留。美国留学签证拒签后可二次申请